(一)投资前做好有关的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工作
厄建国时间短,法律建设不尽完善;政府各部门人员少,效率低,企业往往不能及时获得急需的信息或批文;厄国营企业垄断主要物资进口,企业基础建设困难较多;厄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劳动力不足,有较高水平的劳动力更少,企业投资后多数问题需要自行解决。所以,企业宜在投资前做好相关的调查工作,必要时聘请当地的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参与考察,谨慎进入。
(二)要处理好同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
厄目前的准战时体制决定了政府在国民经济中充当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企业应该同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合和沟通,不仅可以取得对方的理解及在水泥、钢材、柴油等物资审批方面的支持,还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企业宜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遇到经营上的问题积极协调政府各部门,避免留下不良记录。
(三)熟悉并遵照法律经营和维护权益
厄民族性格坚韧,在多年的独立斗争中形成了自己的立国理政理念。虽然对外资尚有矛盾态度,但厄政府注重承诺,诚实守信。因此在厄投资应详细了解法律法规,认真签署合作协议和合同,特别需要关注合同细节,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同我驻厄使馆经商处保持密切联系,服从领导和协调
中国企业无论受对方政府或企业邀请来厄考察,应在行前将行期通知使馆经商处。来厄后,应首先到使馆经商处报到,汇报考察目的,听取使馆经商处的意见;投资注册并取得国内主管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到经商处备案。涉及投资的重大问题宜先征求经商处意见,同国内政策保持一致。关注使馆经商处网站关于安全和经贸方面的信息发布。使馆经商参处电话00291-1-123708。
遇有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应及时向使馆经商处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服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企业应避免在厄恶性竞争,应听取经商处的调解意见,避免给国家造成损失。
中国公民在厄的行为受国际法和当地法律约束,遇有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中国驻厄使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和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保护。使馆领事电话为00291-1-185271。
(五)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中国企业到厄投资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风险预案。对员工进行风险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设备,给员工上保险等。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认为事件发生,应及时启动紧预案,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话,通知我医疗队;之后立即上报驻厄使馆及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