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63年12月12日,肯尼亚宣布独立。1964年12月12日成立肯尼亚共和国。乔莫•肯雅塔(Jomo Kenyatta)出任第一任总统,并于1969年和1974年肯两届总统大选获连任。
1978年肯雅塔病逝,副总统丹尼尔•阿拉普•莫伊(Daniel Arap Moi)继任总统。1979年11月肯举行大选,莫伊当选总统,此后于1983、1988、1992、1997年连任总统。
根据肯宪法,莫伊在2002年大选中不能寻求连任。由于莫伊未能有效调解肯盟党内矛盾,肯盟在大选前两个半月的关键时刻发生严重分裂,力量受到重创。与此同时,反对党吸取上两次大选失败的教训,实现了肯实行多党民主以来最广泛的联合,成立“全国彩虹同盟”(NARC),并推举姆瓦伊•齐贝吉(Mwai Kibaki)为统一的总统候选人。在竞选中,NARC适应了肯选民普遍存在的求变心理,承诺变革,并将肯社会存在的诸多问题归咎于肯盟政府,赢得众多选民支持,声势浩大,最终于2002年12月的大选中获胜,结束了肯盟39年的执政历史。
齐贝吉当选总统,NARC并赢得议会多数席位。齐贝吉在就职仪式上表示,新政府将改变执政风格,采取团队协作精神,加强议会权力,增强司法系统的独立性;承诺将消除腐败作为新政府的第一要务,并将采取切实措施振兴经济、增加就业、改善基础设施、改革政府机构,提供免费、普遍的基础教育和可承受的医疗服务;重点发展农业和旅游业,推进私有化,改善社会治安条件。新政府上台以来,努力树立改革的良好形象,履行有关承诺,基本得到了肯大多数民众的认可。但执政联盟较为松散,内部权力分配问题长期争执不下,尤其在2005年下半年,执政联盟内部的全国联盟党(NAK)与奥丁加(时任公共工程与道路部长)、穆西约卡(时任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长)领导的自由民主党围绕修宪矛盾激化,自民党遂与反对党肯盟组成“橙色民主运动”(ODM),于2005年底联手否决了新宪法草案。齐贝吉总统随后重组内阁,将奥、穆等自民党主要成员悉数清除出阁,执政联盟最终分裂,留在联盟内的政党更加松散。
2007年12月27日,肯尼亚举行大选,政党联盟民族团结党(PNU)的齐贝吉、橙色民主运动党(ODM)的奥丁加和橙色民主运动-肯尼亚党(ODM-K)的穆西约卡三人展开激烈角逐。根据选委会公布结果,齐以微弱优势领先奥丁加,穆西约卡大幅落后。齐随后自行宣誓就职,但奥丁加领导的ODM认为齐操纵选委会作弊,拒不承认结果,在全国组织大规模游行示威并引发暴力冲突,大选危机共造成1200人死亡,35万人流离失所。穆西约卡在2008年1月宣布加入齐阵营,被任命为副总统。美、英、欧盟等西方国家积极干预,压齐、奥两人和谈。非盟授权以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为首的“非洲名人小组”进行调解,并最终促成齐、奥于2008年2月28日政治解决危机和分享权力达成一致,并签署《关于联合政府伙伴关系原则的协议》,同意成立“大联合政府”(GRAND COALITION GOVERNMENT),设立总理职位,两大阵营平分权力。2008年4月13日,齐贝吉任命大联合政府内阁,奥丁加出任总理,穆西约卡仍任副总统,大选危机宣告结束。这是肯于1964年12月成立共和国、取消总理职位以来首次恢复设立总理职位,但总统仍为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
联合政府成立以来,提倡民族和解,注意维护团结,整合各党派政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大选危机造成的遗留问题,积极开展社会经济重建工作,修订并正式实施《2030远景规划》,出台《2008-2012年发展计划》,对外实施全方位和务实的外交政策,注意改善和加强与西方关系,寻求政治支持和更加援助,取得一定成效,但联合政府内部各派利益多元,摩擦不断。
【宪法】肯现行宪法的核心是1964年颁布的宪法。后经1966年、1969年、1982年、1986年、1988年、1991年6次修订,直到1991年12月,当时的莫伊总统被迫让步,对肯宪法进行第6 次修订,宣布废除宪法中一党制条款,改行多党制。自1991年底以来,肯各界,尤其是反对党,认为现行宪法是一党制时期的产物,是维护肯盟统治的有力工具,因此一直要求全面修宪。1997年9月,肯总检察长颁布《修宪委员会法案》草案。1998年8月,朝野就《修宪委员会法案》修正案达成协议:同意修宪分三层结构进行,即全国修宪委员会、全国修宪论坛、地方修宪论坛;修宪委员会由25名各党派人士组成等等。该修正案于1998年12月审议通过,并经莫伊总统批准,于1999年开始实施。但朝野双方在法案开始实施之日起就在25名修宪委员名额分配上产生严重分歧,双方互不相让,修宪进程自此陷入僵局。1999年12月14日,执政党肯盟推动议会成立以国家发展党主席莱拉为首的修宪特别委员会。次日,肯主要宗教团体及反对党代表宣布成立“全民修宪委员会”,与议会修宪委分庭抗礼。2001年3月,在社会各界强大压力下,全民修宪委同意并入议会修宪委,并在统一后的修宪委中获取10个名额。2001年4月,肯议会通过法案,宣布两委正式合并,并着手起草新宪法。2002年9月,新的修宪委公布了包括削弱总统权力、增设总理、副总理职务等多项改革内容的新宪法草案,遭到肯盟主流派系的反对。10月,莫伊宣布解散议会,使修宪委被迫取消了原定的全国制宪大会,并将之无限期推迟。修宪进程暂告一段落,未能在大选前完成。2002年底,全盟在大选中击败肯盟,齐贝吉上台执政。齐及全盟为兑现在竞选时做出的执政100天内完成修宪的承诺,于2003年4月30日召开全国制宪大会,重启修宪进程。但与会的629名肯社会各界代表在总理设置、总统权力分配与下放等几个焦点问题上看法各异,全盟内党派矛盾亦因此进一步激化。全国联盟党(NAK,全盟内除自民党外其它各派曾经组成的联盟)支持“强势总统、弱势总理”提案,主张总统有组阁、任命或罢免总理的权力,但全盟内自民党及反对党肯盟主张“强势总理、弱势总统”,为此提出“宪法零草案”(ZERO DRAFT,亦称BOMAS DRAFT),要求削弱总统权力;总统将组阁等执行权力(EXECUTIVE POWERS)移交总理,总理有权独立任命副总理、内阁部长等政府要员。2004年3月15日,全国制宪大会以多数赞成票顺利通过“宪法零草案”,并准备按法定程序提交议会审议通过,然后交齐贝吉总统签署生效和实施。但出席制宪大会的三名议员随后向法庭起诉称,肯议会无权对“宪法零草案”进行审议。不久,肯高等法院判决新宪法应通过“全民公决”通过后才能实施,修宪再次进入僵局。
2005年初,议会通过新的修宪议案,规定可由议会修宪委就宪法草案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修改意见,由检察长起草最终草案,经全民公决同意后交总统签署生效。由于在新一届修宪委人选上争执不下,肯盟和自民党宣布抵制修宪进程。后在全国联盟党议员的推动下,议会于2005年7月21日表决通过了以“强势总统、弱势总理”为特征的宪法草案并决定交全民公决。按照该宪法草案,总统仍大权在握,有权任命副总统、总理和各部部长,总理有职无权,仅仅负责在议会中领导政府事务。奥丁加、穆西约卡领导的自民党由于对总理职位志在必得,对此草案十分不满,遂与肯盟联手组成“橙色民主运动”(ODM),在全国发起抵制新宪法运动,并于2005年11月21日举行的全民公决中击败全国联盟党,否决了新宪法草案,修宪再次回到起点。2006年2月,齐贝吉总统任命新的15人修宪委员会,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做出了新的修宪计划,但因各方在是小范围修宪还是全面修宪问题上分歧严重,最终不了了之。2007年大选前,各主要政党均承诺若赢得大选,将在6个月或一年内完成修宪。
2008年4月,肯联合政府成立后,齐贝吉总统、奥丁加总理、穆西约卡副总统多次重申将在一年内完成修宪,齐贝吉总统任命了法律改革委员会。目前,该委员会已向议会提交修宪议案, 待议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正式启动修宪。
【总统】由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本届总统由2007年12月选举产生。肯宪法规定,总统有权任免副总统、总理、副总理、内阁部长、总检察长、首席大法官、总参谋长、三军司令、警察总监和内阁副部长、常任秘书等。总统和内阁集体向议会负责。总统可以国家元首身份在议会发表讲话,也可以内阁首脑和议员身份参加议会会议。总统可宣布紧急状态,赦免或惩罚罪犯,可在任何时候解散议会。
【立法机构】实行一院制。国民议会(National Assembly)是全国最高立法机构,每5年选举一次。议会由224名议员组成,其中直选议员210名(每个选区1名),委任议员12名(由总统根据各党提名委任),当然议员2名,分别是议长和总检察长。本届议会(第十届)于2007年12月底选举产生。三大主要政党在议会中的席位分别为:橙色民主运动党(ODM)105个席位,民族团结党(PNU)49个席位,橙色民主运动-肯尼亚党(ODM-K)18个席位。
【政府】实行总统内阁制,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按现行宪法,总统任命副总统、总检察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常任秘书。2008年4月成立的联合政府增设总理、副总理职位,亦由总统任命。
【司法机构】分四级,即地区法院(DISTRICT MAGISTRATES COURT)、驻节法院(RESIDENT MAGISTRATES COURT)、高等法院(HIGH COURT)和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在穆斯林聚居地设卡迪法院(KADHI'S COURT),按照伊斯兰法行使有限的裁判权。判决可被上诉到高等法院乃至上诉法院。现任首席大法官为吉切鲁。全国现有11名上诉法院法官,49名高等法院法官。